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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金牛区房地产综合开发总公司 办公楼维修工程比选公告 一、经2018年5月18日第17期总公司会议研究议定实施总公司办公楼维修工程,现通过比选方式确定中选人(承包人),特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参与本项目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
三、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①具备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省外企业必须具有《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②企业信誉良好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③拟派往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均需持证上岗(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④该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将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⑤比选申请人应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标比选申请人,于2018年6月12日9:00时至2018年6月14日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带上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到成都市金牛区房地产综合开发总公司 二楼规划发展科(金牛区金沙路39号)报名并领取工程量清单,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发包总价,再自愿参加比选。 (2)比选时间为2018年6月15日14:00时,在评选小组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成都市金牛区房地产综合开发总公司 二楼会议室举行比选活动。 (3)比选方式。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按照费率下浮(不低于相关标准)比例多中选的方式确定1个施工单位作为中选人。比选申请人应根据项目及公司自身情况,合理报下浮率,本工程下浮比例不低于7%,且总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成本价为预算控制价的85%),总报价低于成本价的,其比选申请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3)比选申请文件资料。拟任项目负责人或其委托人应在比选会前,持介绍信原件和比选申请文件经现场工作人员审核认可,方可参与内部比选。比选申请文件内所有复印件资料需加盖单位鲜章,比选申请文件需胶装成册装入同一袋中密封递交,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鲜章。比选申请文件包含: ①项目比选申请函(报价函)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③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原件(一份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 ④施工组织设计。 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⑧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在有效期内)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复印件(如有); ⑨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相关证书复印件。 (4)中选后5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重新确定中选人。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成都市金牛区房地产综合开发总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沙路39号 邮编:610031 联系人:沈女士 联系电话:028-87644405
成都市金牛区房地产综合开发总公司 2018年6月12日 ![]() |